招标编号:招发[2013]006号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建设加运营”方式实施5#烧结机烟气脱硫项目,范围从5#烧结机主烟道上接管起至烟气达标排放止全部设施的工程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与供应、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试生产、达产达标、环保验收等全过程工作内容(采用石灰石-石膏法工艺),项目特许期:拟8年(不含建设期)。凡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均可参加本次招标。
一、资金来源:自筹;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投标报名人应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且具有良好的银行信誉。
2、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废气或大气污染防治)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环保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除尘脱硫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3、近五年(2008-2013年)承担过大型烧结机烟气脱硫(石灰石-石膏法工艺)总承包工程或发电机组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程成功业绩(以验收报告为准),具有本工程总承包建设及运营管理实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时间:
2013年4月13日至4月17日(北京时间,含法定节假日);
报名时务必提供: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编、投标单位出具的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等相关资料;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五、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江西省新余市);
招标机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招标办
邮 编:338001
联 系 人:汪嵩高
联系电话:0790-6293080 13879098278
传 真:0790-6293080
电子信箱:wangsg528@163.com
联 系 人:詹徐山 电话:13907901876
开 户 名: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新余市工行新钢办
帐 号:150520210902210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