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13-04-210
受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委托,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现对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四期2×330MW机组烟气脱硫改造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2×330MW亚临界机组,四期烟气脱硫装置均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液注塔)烟气脱硫工艺,按一炉一塔设计。在燃用含硫量1.0%的脱硫设计煤种时,脱硫装置设计二氧化硫脱除率不小于95%。#8、#9机组烟气脱硫装置分别于2006年7月和2007年5月通过了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进入商业运营阶段。
根据国家新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现有机组将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200mg/m3的SO2排放标准。海南作为国际旅游岛,环境保护标准较高,且为保证海口电厂环保指标先进性以及考虑到海口电厂四期发展的需求,本工程计划SO2排放浓度设计为不高于100
mg/m3。
本次招标范围为四期2套脱硫系统,含四期配套的石灰石浆液制备输送系统、石膏脱水系统、排空系统等及相应电气、控制系统的的升级改造,具体改造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招标范围:
本脱硫增容工程建设模式为EPC模式,投标人负责本增容改造工程从合同签定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和消缺、最终交付,也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并参加招标方组织的性能验收试验。投标人提供的设计、供货以及安装和调试等服务应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要求。
本期改造计划取消增压风机,和引风机合二为一配置,同时结合脱硝系统、除尘系统改造,统一考虑引风机改造方案。增引合一改造单独立项进行,增压风机拆除及相关烟道(GGH前原烟道、旁路烟道)改造的工程内容,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3.1.1具有总承包能力的独立法人。
3.1.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设备供货、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和管理、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可使用国外有丰富经验和工程业绩的公司的核心技术作为其技术支持分包商。
3.1.3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1.4 业绩
3.1.4.1投标人或本工程中技术合作方具有设计、制造、建筑、安装、调试等与本工程同类技术的总承包业绩,至少有2台350MW及以上电厂脱硫运行并通过性能考核的成功投运业绩;或有在建350MW电厂脱硫系统总承包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1.4.4投标人应提供其技术支持方与本工程同类技术的业绩文件,包括烟气脱硫的使用单位、安装投产时间和设备运行情况的说明以及设备曾经发生过的缺陷以及改进效果。
3.1.5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与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协议书(副本)。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 投标人与其技术合作方的合作方式及工作范围
2)投标人的技术合作方针对本工程脱硫装置整体性能进行保证的承诺
3.1.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报名前需将下表填写完整并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同类业绩合同等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42178320@qq.com.
投标人全称 主要业绩明细 企业 性质 企业
资质 股权 结构 注册 资金 联系人 手机 邮箱
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报名不超过7家(含7家)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参与投标;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报名超过7家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资格预审择优选择前7名投标人参与投标。
四、公告时间:2013年4月14日9:00至2012年4月19日17:00。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购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2000元整,售后不退。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开 户 账 号:100147685680
联 系 人:韩英军
电 子 邮 箱: 342178320@QQ.com
电 话:18903396105
传 真:0311-87723174
邮 编:050071
4.3招标人:
招 标 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
地 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马村
联 系 人:张 辉
联 系 电 话:13976997708
电 子 邮 箱:heibozha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