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FT1411231304100090
1、招标条件
兴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工程,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资环发【2013】651号文件批复,投资约6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直接投资、申请国债及兴县财政局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兴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兴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工程,日处理生活垃圾200吨。填埋场库容为110万立方米,服务年限20年。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建设地点:兴县县城西南蔡家崖乡马子村北798米处。
工 期:3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须具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具备市政公用行业(垃圾)设计或环境工程(固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有近三年来从事固废或垃圾的设计经验和业绩,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设计注册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11日至2012年4月15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兴县城乡建设局四楼409室报名。
4.2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筑师注册证(国家级)及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式肆份,并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4月11日至2012年4月15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在山西辰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吕梁项目部(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南路鑫田写字楼1015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8日上午9:30分前 ,地点为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兴县县城
联系人:白建伟
电 话:13903589872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辰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南路鑫田写字楼1015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5234250997
传 真:0358-826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