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谈判条件
本采购项目嵩县2018年农村环境整治(车村镇天桥沟村给排水综合治理)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乡镇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嵩县车村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南新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嵩县2018年农村环境整治(车村镇天桥沟村给排水综合治理)工程
2.2 采购编号:HNXL2019-0420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嵩县2018年农村环境整治(车村镇天桥沟村给排水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所在地位于嵩县车村镇,主要内容为车村镇天桥沟村给水工程、污水处理设备、设备基础等项目。
2.4 建设地点:嵩县车村镇境内。
2.5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6 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乡镇自筹资金。
2.7 投资金额:39.63万元。
2.8 建设工期:20日历天。
2.9 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2.10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1 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3.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 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报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3.3 被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且提供2018年1月以来连续一年以来在本单位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3.4 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
3.5 投标人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揽过至少一个不低于30万元的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注: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7 外省企业人员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8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由谈判小组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
4.供应商报名必须携带的资料
报名时请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经理携带“3、供应商资格要求”原件及上述资格要求中所有人员身份证原件资料,按顺序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胶装2份(按顺序编排连续页码),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5.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的时间:2018年4月29 日—2018年5 月 5日每天8:30—12:00、14:30—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谈判文件出售地点:洛阳市唐宫东路灰熊科技园区B栋2楼202室。
3、谈判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5月8日 下午 15时 00分,地点为: 详见谈判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嵩县车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嵩县车村镇
联系人:魏先生
电 话:13101791565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新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老城区唐宫东路灰熊科技园区B栋2楼202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9-6012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