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安市市民中心防洪排水工程(ABC线箱涵)已由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南发改投【2012】160号、南发改投【2013】63号文、南发改投【2013】16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安市展嘉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南安市展嘉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晟瑞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美林街道办事处福溪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该工程由截洪沟工程和雨水干管(箱涵)工程两个子工程组成。截洪沟工程位于市民中心区北侧的凤凰山山坡,建设总长度约3.4公里,主要任务是拦截凤凰山山洪,并将山洪引出市民中心区排入西溪。雨水干管(箱涵)工程贯穿整个市民中心城区,建设总长度4.6公里,主要任务是收集城区的雨水,并将集雨就近排入西溪。本次招标范围工程造价为2285.865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A线:A0-008~A0+935.8桩号,均为箱涵工程;B线:B0+000~B0+313.601桩号,其中桩号B0+000~B0+135.356段为排洪渠道;其它均为箱涵工程;C线:C0+000~C'0+838)均为箱涵工程。该工程由截洪沟工程和雨水干管(箱涵)工程两个子工程组成。截洪沟工程位于市民中心区北侧的凤凰山山坡,建设总长度约3.4公里,主要任务是拦截凤凰山山洪,并将山洪引出市民中心区排入西溪。雨水干管(箱涵)工程贯穿整个市民中心城区,建设总长度4.6公里,主要任务是收集城区的雨水,并将集雨就近排入西溪。本次招标范围工程造价为2285.8650万元(其中B0+000~B0+135.356段排洪渠道与两溪一湾项目交叉,优化设计方案暂未定,开标后此范围可能会甩项,此范围造价约70万)。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本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A线:A0-008~A0+935.8桩号,均为箱涵工程;B线:B0+000~B0+313.601桩号,其中桩号B0+000~B0+135.356段为排洪渠道;其它均为箱涵工程;C线:C0+000~C'0+838)均为箱涵工程。该工程由截洪沟工程和雨水干管(箱涵)工程两个子工程组成。截洪沟工程位于市民中心区北侧的凤凰山山坡,建设总长度约3.4公里,主要任务是拦截凤凰山山洪,并将山洪引出市民中心区排入西溪。雨水干管(箱涵)工程贯穿整个市民中心城区,建设总长度4.6公里,主要任务是收集城区的雨水,并将集雨就近排入西溪。本次招标范围工程造价为2285.8650万元(其中B0+000~B0+135.356段排洪渠道与两溪一湾项目交叉,优化设计方案暂未定,开标后此范围可能会甩项,此范围造价约70万);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A线:A0-008~A0+935.8桩号,均为箱涵工程;B线:B0+000~B0+313.601桩号,其中桩号B0+000~B0+135.356段为排洪渠道;其它均为箱涵工程;C线:C0+000~C'0+838)均为箱涵工程。该工程由截洪沟工程和雨水干管(箱涵)工程两个子工程组成。截洪沟工程位于市民中心区北侧的凤凰山山坡,建设总长度约3.4公里,主要任务是拦截凤凰山山洪,并将山洪引出市民中心区排入西溪。雨水干管(箱涵)工程贯穿整个市民中心城区,建设总长度4.6公里,主要任务是收集城区的雨水,并将集雨就近排入西溪。本次招标范围工程造价为2285.8650万元(其中B0+000~B0+135.356段排洪渠道与两溪一湾项目交叉,优化设计方案暂未定,开标后此范围可能会甩项,此范围造价约70万);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285.8650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不适用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②投标人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 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内不得参与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30日08时00分00秒至2019年5月20日17时00分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5月20日17时0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伍万元(¥450000 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或②以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或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证保险采用电子保险的形式提交;或④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4.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①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0707110100100002279070001
开户行: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溪美支行
行号:402397376103
②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5959015443103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
行号:308397326015
③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505016563070000059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
行号:105397300816
以上三个帐户由投标人任选一个。
注: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指定账户,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5月2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开标时间:2019年5月21日08时30分,开标地点: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等应到场开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协助招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进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进行身份验证和摄像留存。投标人应到位而未到位的或不能完整出具上述有效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展嘉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南安市溪美新华街99号,邮编:362300
电子邮箱: /
电话:0595-86372368,传真: /
联系人:庄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晟瑞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安市成功街御景苑B幢403室,邮编:362300
电子邮箱: fjsrxgs@163.com
电话:0595-87998867/18606966988,传真: /
联系人:小庄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南西路41号
联系电话: 0595-68900576
为提高企业及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在环境应急方面的管理水平和专业素质,
各相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生活和工业污水排放量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污废水厂(站)日常管理,提高其运行质量,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充分发挥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