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砖文村大寨片区进玉殿后道路及排水工程,建设单位为安溪县城厢镇砖文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安溪县城厢镇砖文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安溪县城厢镇砖文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50.8059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0.8059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取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贰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8.其他资格要求: /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投标人须严格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4月29日至2019年05月03日,每日上午 9:00至 12:00,下午 14:00至 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到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场现金缴纳。
6.4.开标时间:2019年05月10日14时30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城厢镇砖文村民委员会
地址:安溪县城厢镇 邮编:362400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1380853098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A708 邮编: 362400
联系人:小许 电话: 13774879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