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建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拟就黄家湖南路污水管南移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一、采购项目名称:黄家湖南路污水管南移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夏财采计【2018】01160号。
三、采购内容及招标预算价:
采购内容:污水管道迁移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预算价:258.564644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供应商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独立法人;
2.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具备市政三级以上资格,并提供劳动合同、身份证、学历证、社保证明(社保局加盖公章、社保网上可查,提供查询方式)、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经济处罚承诺书,若本项目中标,只承担本工程施工管理经济处罚承诺书和无不良行为经济处罚承诺书。
4.供应商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社保局加盖公章、社保网上可查,提供查询方式);项目组成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需提供岗位证、身份证、学历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社保局加盖公章、社保网上可查,提供查询方式),安全员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证;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的资料必须在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5.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6.提供2016、2017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提供经招标代理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合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参加本次报名的供应商须一次性提交本公告中第四条“供应商资格要求”所述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需胶装成册)一份参加报名现场原件审核,复印件不退。提交资料不齐全的单位,将不能购买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在湖北建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纸坊北华街香榭花都9楼)公开出售。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7日下午14:30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7日下午14:30
开标地点:湖北建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纸坊北华街香榭花都9楼)
采购单位: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志
联系电话:027-8839057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建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凯
联系电话:027-81811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