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青岛市环保局了解到,为确保实现“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让岛城的天更蓝、气更爽,青岛市于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提出要严格控制高耗能新上项目,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全面开展氮氧化物减排工程建设;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扩大限行范围;进一步加大对排污单位的环境监管力度等。这意味青岛市政协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的有关建议得到有效落实。
随着经济社会和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城市的各种污染也随之增加,特别是燃煤发电和热电联产机组的大量使用,各种汽车大量运行而产生的大气污染也随之增加,严重影响了人们的身体健康,也为完成中央、省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带来了很大难度。为提高空气质量,改善人们的健康环境,青岛市政协先后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大气污染治理情况进行调研。
委员们认为,当前造成青岛大气污染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来源是燃煤、机动车燃油、工业使用燃料等燃烧过程,部分来自于扬尘和溶剂使用等。为此,委员们提出了有关治理的意见建议。要优化产业结构,对高污染企业要进行关停,有些要搬离市区;对一些大型高耗能、高污染的燃煤锅炉以及市内小煤炉进行清洁能源改造;要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等新兴清洁产业。要深化污染治理。对燃煤电厂全部实施高效脱硫、脱氮和除尘治理;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标准,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制定限行范围;加强城市的精细化管理,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和大型施工工地的管理,最大限度降低扬尘污染。要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管。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超标排污、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行为。同时还要加强生态建设,积极植树造林,提高绿化覆盖率等。对这些意见建议市政府有关部门非常重视,多数意见被吸收到这次制定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大气污染总量排减工作的意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