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征收管理办法》将从8月1日起开始实施。办法规定,水资源费实行计量征收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收费制度。在四川省,单位或者个人利用闸、坝、人工河道、水电站等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水库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应当办理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此外,直接取用其他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退水或者排水的,也应当办理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
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解决水资源问题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对取用水的不断增长,我国水资源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突出地表现在水资源供需矛盾非常突出,水污染严重和水生态环境安全面临严重威胁三个方面。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人均水资源量少、时空分布不均等自然因素外,一个重要的人为因素就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忽视了对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利用方式粗放,用水浪费严重。
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缺水的国家,因此节水是一个关系到民生的长远话题,通过积极宣传节水知识,让直接用户,让市民真正的树立节水的意识当然是非常重要的,在此之外,还有必要探索采用市场化的手段,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节约用水,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这样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用水的矛盾。
同时,建立以节水为核心的水价形成机制和管理体制,促进水价管理规范化、法制化,使供排水管理单位具有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实现良性循环。特别是对一些用水密集型行业,比如,洗车,洗浴,宾馆等高耗水行业,按照市场机制供水,应该有必要的,也是当前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加强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社会各行各业、千家万户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我们要站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高度,切实负起责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节约和保护水资源作为一项革命性措施来抓。同时,积极推动水资源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建立与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经济结构体系和产业布局,有效抑制用水需求的不合理增长,从而构建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的经济社会自律式发展模式,切实做好水资源节约与保护这篇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