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晋龙湖农招标【2019】1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江市龙湖镇衙口村自来水管线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晋江市龙湖镇衙口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补助及自筹 ,招标人为晋江市龙湖镇衙口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致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龙湖镇衙口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205.3542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招标项目系龙湖镇衙口村自来水管线工程施工招标,主要工程内容为PE塑料水管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2.5.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达到 合格 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文件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文件规定,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3.1.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3.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不要求 。
3.4.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2019 年 10月15日至2019 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止,持报名材料【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福建省致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晋江市江夏丽景4栋1503室,
联系人:小钟,
联系电话:15259596990】报名并购买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 200 元(图纸另计),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 肆万 元人民币(下同),以现金形式在开标会现场缴纳(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10 月25日 15 时 00 分,提交地点:晋江市龙湖镇人民政府大院食堂二楼会议室;开标会现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准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未报名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
9. 监管部门:
部门或机构名称:晋江市龙湖镇纪委办
地 点: 晋江市龙湖镇
监督电话: 0595—85220128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江市龙湖镇衙口村民委员会;
地址: 晋江市龙湖镇衙口村;
电话: 13905981229、13960262358 ;
联系人: 施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致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晋江市江夏丽景4栋1503室;
电话:15259596990;
联系人:小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