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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石门县东城区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时间:2019-08-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门县东城区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投(2019)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石门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HNLWCDGC2019-15

2.2  项目名称:石门县东城区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3  建设地点:石门县书香路及两侧,西起石门大道,东止刘家坪路。

2.4  建设规模:项目全长972.959米,包括污水管网工程、道路工程及破除和恢复、污水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4867.9116万元。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保修

2.8  招标范围:主体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的土建施工和安装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电子版证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可通过www.hunanjs.gov.cn网站验证),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09月18日13 时30 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账户名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账  号:由投标人网上自助获取

注: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

 

6. 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9年08月28 日~2019年 09月03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changde.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5请投标人代表于2019年08月28日-2019年09月03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时,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五楼)领取制作暗标所需资料,逾期不予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09 月18 日13时 30分 ,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泓鑫桃林商业广场六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管。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石门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6-5322678。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信封(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信封的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并单独包装,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

10.2为进一步让潜在投标人了解项目实际情况,各潜在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按规定时间携带授权委托书参加现场踏勘。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门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石门县楚江镇 

 

联系人:  唐先生     

电  话:  173987865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祥瑞大厦26楼

 

联系人: 周晶  

电话:0736-7367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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