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尽管国家提出5年内在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上投入4300亿元,并对淮河、海河、辽河、黄河上游、巢湖、滇池等流域内城市的再生水利用率提到20%至35%的要求,但因再生水发展的经济性问题尚待破解,上述政策面临“叫好不叫座”的尴尬。
国务院今年频出规划大力发展再生水,规划投资额巨大。《“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投资近4300亿元。其中,各类设施建设投资4271亿元,设施监管能力建设投资27亿元。
日前出台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提出,“十二五”期间,国家计划将城镇生活污水的回用率提高到10%,工业废水的循环利用率要达到85%的要求,同时规划对淮河、海河、辽河、黄河上游等流域内城市的再生水回用率提高到20%以上,巢湖、滇池等流域内城市再生水回用率要提高到35%以上。此外,规划还提出,要通过对超额用水加征水费来补贴再生水利用;并计划对再生水免征水资源费、增值税,对再生水经营企业免征营业税、所得税。
不过,记者了解到,由于再生水处理成本高于新取水成本,上述新政在企业并不易落地。
目前,由污水处理厂二级处理(包括M BR工艺处理)达到排放标准的废水,经过简单的再生处理后,已在对水质含盐量要求不高的市政领域得到部分应用,如绿化、洗车、冲厕、河道补水等。但这些应用的附加值较低,用户建设再生水设施和使用再生水的经济驱动力不足,难以建立起有效的市场机制。
还有专家指出,有些再生水工程借用了适合从天然水制作纯水的反渗透技术来进行除盐,但在实践中却发现,由于废水成分复杂,反渗透的预处理负担很重,除盐时需频繁更换滤膜;处理过程须添加大量的阻垢剂、还原剂等,易造成二次污染;制水成本高,难以形成利益驱动。
据有关数据表明,2011年,我国北方主要城市和南方多数城市的工业用水价格均大幅高于再生水价格。分别取这些城市的工业用水与再生水的均值,可得我国工业用水均价约为4 .31元/吨,再生水均价约为1.37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