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海兴经审发[2018]2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于政府自筹。招标人为中卫市海兴开发区规划国土建设局,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海兴开发区永康街延伸段给排水工程
建设地点:海兴开发区永康街延伸段(兴原路-金源路)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给水管道1950米,包括检查井、阀门井、消防栓及消防检查
井等配套设施;建设排水管道2310米,包括排水检查井、排水沉泥井
等配套设施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要求的所有内容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外地企业建造师须一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具有良好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单位需提供检察机关出示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潜在投标单位必须在报名期间先行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后期因后台关闭招标文件下载不了(投标保证金帐号无法获取),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具体上传时间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栏另行通知,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4日至2018年3月20日08:00-18:00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nxzfcg.gov.cn)进行网上报名。
4.2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后,请于2018年3月14日至2018年3月20日,按系统提示缴费后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3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①投标人持 CA 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保证金必须以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户转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4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新系统办理CA锁及联系方式:0951-3915750、3915751、3915752;中卫市办理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955-8597701。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和产权交易科联系。咨询电话:0955-7067693。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503300按3号键咨询即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地点为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海兴开发区规划国土建设局
地 址:海兴开发区
邮 编:755000
联系人:杨工
电 话:15729559414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164号
邮 编:755000
联系人:周洁
电 话:18195544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