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川县永坪镇冯家坪村春暖式拱棚供水工程已由延经项发【2017】7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川县永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解决,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永坪镇冯家坪村。
2.2工程规模:新建水源地一处,水源为地表水,出水量为150m3/D。新建浆砌石蓄水池一座,容积为150m3;新建砖混结构泵房一座,建筑面积14.58㎡;浆砌石高位水池1座,容积200m3;并配套建设DN90PE供水管1700m,DN63PE供水管1260m,。DN40PE供水管132m,DN50镀锌钢管50m,以及蝶阀137座,检查井3座,三项潜水泵2台等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主要为已建成的69座拱棚提供灌溉用水。
2.3计划工期:90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涉及的全部内容。
2.5项目概算总投资:120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凡未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的外省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3投标人在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政务大厅企业信用平台有不良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8年 3 月 9 日至2018年 3 月 15 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基本户)、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造师证、建造师本人身份证及安全考核合格B证,提供本工程或公司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近三年(2015年3月1日起至今)类似项目的业绩1份及以上(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套,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到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市百米大道祥瑞小区4-1-201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注:凡以上证件具备二维码扫描查询信息,可不提供证件原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址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三秦都市报》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延川县永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申小卫 电 话:13488418146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郝峰艳 电 话:15891616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