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二十二局良乡基地职工住宅二期项目已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现对中铁二十二局良乡基地职工住宅二期污水处理工程进行第1次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二十二局良乡职工住宅楼二期项目位于房山区长阳镇夏场村,107国道与南六环交叉口南1.6公里处,本次招标为中铁二十二局良乡基地职工住宅二期污水处理工程。
2.2招标内容如下:
包件号:WSCLGC -01
中铁二十二局良乡基地职工住宅二期污水处理工程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工程名称 | 中铁二十二局良乡基地职工住宅二期污水处理工程 |
建设地点 | 房山区长阳镇夏场村二区53号西院南区 |
建设规模 | 污水处理站建筑规模:36m*12m*5.5m |
质量要求 | 合格 |
范围 | 包括污水处理的土建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及安装等施工图纸全部内容(MBR膜组暂按4组计算)。 |
工期 | 90天(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污水处理工程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具有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同时具有机电安装或环保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资质。
3.1.2财务能力: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壹仟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5-2017年连续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1.3质量保证能力:项目经理必须是机电安装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建造师,并主持(担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工程师)过类似项目施工组织工作;拟组成本工程项目经理部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拥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以及与本工程相应的资历与经验。
3.1.4工程业绩:近3年内(2015-2017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及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类似工程指住宅小区日处理规模达到500m³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
有参与施工项目相应的资金、设施、设备及技术作保证。
3.1.5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 信誉 ,最近两年(2016、2017)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6发票要求:增值税普通发票。
3.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8年3月5日至2018年3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单位介绍信原件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报名登记表及标书款电汇底单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系人邮箱,向招标联系人报名索取招标文件。如三证合一,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标书购买联系人:孙景双(010-68631870 邮箱:crccwz@163.com)
4.2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均为电子版出售,标书款采用银行电汇购买,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所购置包件款电汇(不接受现金、信汇、个人汇款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和网汇)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相关汇款单据或页面内容中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4.3招标文件均为电子版出售,若需纸质文件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汇款和邮购通知后,立即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但不对邮寄过程中的迟误或遗失负责。
开户名称:北京中铁天瑞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号:1100 6058 7018 1700 10602
4.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上午09:00-09:3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26日上午09:30,地点为北京中铁天瑞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A2座203室)。上述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2018年3月26日上午09:30。
6.2开标地点:北京中铁天瑞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银河财智中心二层203-205号房间)。
7. 投标保证金
7.1本次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按如下金额递交: 每包件为叁万元投标保证金, 必须在开标前汇入本次招标代理机构的资金账户(不接受现金),并将汇款底单注明公司名称盖章扫描发送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邮箱: crccwz@163.com ),过期视为放弃投标。
开户名称:北京中铁天瑞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号:1100 6058 7018 1700 10602
7.2投标保证金在本次投标后按规定退还。
8.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夏场村53号院
联系人:赵鹏飞
联系电话:010-60351049
传真:010-60351049
电子邮箱: 137016948@qq.com
使用单位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夏场村53号院
联系人:赵鹏飞
联系电话:010-60351049
传真:010-60351049
电子邮箱: 13701694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铁天瑞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银河财智中心二层203-205号房间
联系人及电话:孙景双 17058886663
电子邮件:sunjingshuang1314@126.com
标书购买联系人:孙景双(010-68631870邮箱:crccwz@163.com)。
二〇一八年三月五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表 | |
---|---|
招标编号: | |
投标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
投标人通信地址 | |
购买招标文件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法定代表人 | 授权委托人 |
投标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办公传真 |
在阅读和理解了贵单位招标公告后,认为我单位符合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招标编号——,包件号——的投标报名。
特此申请,本投标单位有关信息如上。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附件二:开票信息表
请严格按照以下信息填写
公司名称(全称) | |
---|---|
纳税人识别号(国税号) | |
公司登记地址 | |
联系人(财务) | 电话号码 |
邮箱(财务) | 邮政编码 |
人民币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附件三: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
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收款单位/人 |
地址 | 开户银行 |
帐号 | 行号 |
保证金金额 | RMB:(大写:人民币 ) |
保证金类别 | □保函 □电汇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