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2013年嘉峪关市将开展空气中的PM2.5、一氧化碳、臭氧等项目监测。目前,监测仪器设备已经到位,进入站房建设、设备安装阶段。
2012年2月,国务院发布空气质量新标准,新修订的标准调整了污染物项目及限值,增设了PM2.5平均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收紧了PM10、二氧化氮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空气质量新标准分三个阶段实施,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细颗粒物与臭氧等项目监测,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15年覆盖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嘉峪关市作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被列为第二批实施城市。
10月底前,嘉峪关市将在雄关环保网站及时发布PM2.5等监测数据,2014年将按照新标准评价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