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公布2013年立法、监督工作计划和代表建议重点督办项目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逸葵介绍今年立法、监督工作计划
今日(4月17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举行2013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工作计划和代表建议重点督办项目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大气污染治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电网建设、加大欠发达地区教育投入力度,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等8项年度重点督办项目。记者还了解到,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对我省农村垃圾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逸葵出席发布会并作情况介绍。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陈耀光、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波、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郑毅生、常委会机关巡视员陈小莉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张兴劲主持发布会。
专题询问农村垃圾管理
据了解,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将人大代表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35件建议合并成5项进行重点办理和督办,并从省十一届人大历次会议办理的重点建议中选择3项在今年继续跟踪督办。农村垃圾管理,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污染整治和加大我省现代农作物种业投入,被列为继续重点跟踪督办的项目。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省农村垃圾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同时,将对农村垃圾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询问,重点关注农村垃圾管理专项资金投入情况,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垃圾处理体制的情况。
该建议是2012年省人大常委会确定的重点督办建议,今年继续被列为重点督办项目。省人大代表高度关注农村垃圾管理等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建议加大农村垃圾处理投入力度,规范农村垃圾处理工作,完善农村集镇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环卫管理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垃圾分类,推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加强农村卫生环境改造和建设。据悉,农村垃圾管理的督办将深入农村去了解掌握实际情况,发挥在农村的人大代表的作用,依托植根于人民群众中的人大代表,保证掌握情况的真实。
据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逸葵介绍,今年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监督项目共19项,其中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8项,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等法定监督工作项目5项,开展执法检查3项,专题调研3项。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还包括:继续抓好计划、预决算和社保基金运行等法定项目的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我省金融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加强我省农村垃圾管理情况的报告、加强林业生态建设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工作情况的报告、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情况的报告。
首次重点督办大气污染治理
近年来,随着我省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激增,细颗粒物、臭氧、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危害日益凸显,空气污染形势严峻,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省人大代表为此多次提出建议,要求加大综合治理大气污染的力度,健全和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工作机制,加强机动车污染控制和管理,特别是加快“黄标车”淘汰进程,加大工业锅炉污染整治力度,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减少灰霾天气的发生。
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陈耀光表示,大气污染治理不是一两年就可以达到预期效果,本届任期内将持续跟踪督办。目前省环保厅正制定重点建议的承办工作计划,人大将对重点建议情况进行调研和检查,今年11月将提出督办情况报告。省政府和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这几年陆陆续续地出台相关的行动计划,人大将尽快制定出一个有机结合的方案来推动行动计划的实施,同时做好《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修改工作。
立法项目多与经济民生相关
行政审批管理监督条例将提请审议
今年的立法工作提请常委会初次审议的法规案8件,有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草案)、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广东省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广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广东省行政审批管理监督条例(草案)、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此外还将启动9件立法预备项目。今年的立法项目大部分与经济发展、社会服务和民生保障相关。
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波介绍,行政审批管理监督条例是在政府规章的基础上,总结广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经验,对于我省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市场经济制度、提高行政效率具有重要意义。这个条例严格设定和实施行政审批的事项和程序,实施行政审批的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行政审批必须公开听取公众的意见,让公众先评判,强化职能监督,对乱设行政审批事项行为依法纠正和处理;严格监管已经设立的行政审批权的事项,强化行政审批的责任追究,设立法律责任。
探索立法新招
组建立法咨询服务队
本届人大常委会履新伊始,就开始积极探索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新途径,使制定的法规更加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记者了解到,人大将搭建平台,创新制度,发挥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将于近期采取委托聘任等方式,组建一支立法咨询服务队,委托中大、华工、暨大、广外等高校组建地方立法的研究机构,参与地方立法研究、起草,加强对地方立法的综合分析和科学论证工作。
此外,还将向社会公开遴选一批专家学者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专业人士组成立法专家组,专门对制定的法规草案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参加有关法规的起草工作,为地方立法提供智力支持;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立法调研、论证,拓宽代表参与立法的渠道,并从全国省市县区四级人大代表中选取一些有专业背景、了解基层实际情况、敢于反映群众诉求的代表,参与到立法工作中来。
省人大将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百姓在立法上将拥有更多的话语权。据悉,省人大近期准备出台一个立法公开的规定,对立法公开的程序、内容、要求作出具体的规定,让所有的法规在起草审议时都能广泛地听取百姓的意见,积极地回应公众,对意见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