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菏泽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环境质量的意见》,出台多项新措施,要求采取强力手段,严格落实《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加强环境管理,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大气环境污染。
一是市城乡建设局切实抓好各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的治理,成立专门班子,建立规范的监督检查制度,切实将《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落到实处。二是市城市管理局切实抓好渣土运输、道路保洁扬尘污染的治理,不断提高城市环卫保洁机械化水平,拓展城区道路保洁范围,城区主、次干道保洁机械化作业率要达到60%以上,洒水覆盖率要达到80%以上,改进清扫方式,提高道路清扫质量,防止因清扫方式不当造成的扬尘污染;加强对菏泽城区秸秆禁烧、树叶禁烧的管理;规范和整治露天烧烤。三是市房管局切实抓好各拆迁工地扬尘污染的治理,组织专门人员,靠上去抓。四是市公路局加强对路基原材料扬尘的防治,避免在修路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扬尘。五是环保部门加大对工业扬尘的综合防治,特别是对面粉厂、煤场、板厂等易产生粉尘的行业监管,同时要对菏泽电厂、城区燃煤锅炉、水泥生产企业、粉煤灰砖加工企业、餐饮服务业烟气、粉尘和油烟的污染治理。六是市公安局切实抓好汽车尾气污染的治理,加大对高污染(冒黑烟)车辆的查处力度;严把车辆年检关,对于没有经过环保检测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年审手续。七是市经信局切实抓好能源结构的调整,做好煤炭资源的转化利用,大力发展可再生资源,使“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天数明显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