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济南市环保局召开通报会,通报蓝星石油济南分公司含油污水泄漏事件调查处理结果,并安排部署近期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济南市100余家重点风险源企业参加了通报会。
[事件]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污水外流
通报中指出,7月21日12:45左右,该公司在停产检修期间,对含油污水进行脱水作业时,污水管道发生堵塞,造成污水污油罐中含油污水外溢至罐区围堰之中;由于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没有将罐区围堰外排水阀门置于关闭状态,导致含油污水自围堰经外排水阀门流入雨水池。
因事发前操作人员已擅离工作岗位,没有人发现事故,致使雨水池中的含油污水经雨水沟排入小清河支流石河,泄漏量约20吨(含水率90%以上),对石河水质造成严重污染。这是一起典型的在生产过程中违规操作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事故发生后,市环保局立即启动了《济南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监督指导蓝星公司进行科学处置,经过20多小时的连续奋战,成功将含油污水中的浮油全部截留在了石河并予以回收,浮油未流入小清河。
[处理]蓝星石油公司被罚20万元
7月22日、23日,济南市环保局环境监测人员连续对石河入小清河口,以及小清河出境断面(辛丰庄断面)进行加密监测,监测数据表明,石油类浓度均小于标准值(1毫克/升),石河水质已基本恢复正常,事故未对小清河干流水质造成明显影响。
济南市环保局对该事做出以下处理:一、责令蓝星公司做出深刻检讨,在全市范围内对蓝星公司进行通报批评,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对蓝星公司处以人民币20万元罚款。二、责令蓝星公司迅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认真分析查找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措施未落实到位前不得进行生产。三、责令蓝星公司立即开展环境风险评估,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四、责令蓝星公司立即开展环境安全全员教育培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对导致事件发生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通报会上,济南市环保局指出,从这起事件的发生原因,可以看出个别企业在环境安全防控方面仍存在着薄弱环节和严重的隐患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济南市环保局要求各有关单位迅速排查隐患,严格落实环境安全各项防控措施,对所有环境污染事件要严肃处理,要做到“事件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件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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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泄漏事故发生后,小清河及其支流梁王河(又称石河)出现大面积油污,沿岸很多村民闻后出现胸闷、气短等不适症状。
事后蓝星石油共在梁王河设置了5处围油设施进行拦截,并组织5部油罐车对污染物进行现场回收。截至22日上午10时,泄漏污染物基本回收完毕,“污染物被控制在梁王河内”。
据了解,泄漏的油污水所含油污大部分为柴油,含有少量汽油。之所以部分村民还能闻到刺鼻的柴油味并能看到梁王河漂有油污,是因为柴油具有吸附性和挥发性,柴油能吸附在建筑物和小草上。
附近梁二村村民仇先生称,22日晚9时许,气味还比较浓烈,23日早晨就闻不到了,蓝星石油的排水管道也不再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