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大连市经济高速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产和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迅速增加。据统计,2011年大连市危险废物产生量约16万吨,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为100%。
环保部门表示,近年大连市先后出台了《大连市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大连市环保局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建立了危险废物转移、台账管理、许可管理、固废监察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和程序,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主要环节做出了明确规定。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纳入城市环保总体规划加以落实,确立危险废物处置 “圈区管理”思想,确定在庄河大郑、长兴岛以及登沙河区域规划建设三个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园区,推进全市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向集约化、资源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大连市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源头、过程控制和末端处置三个环节严格监管,实现全过程控制。
首先,强化危险废物源头控制。严格环保准入,对所有产生危险废物的新、改、扩建项目实行严格的前置审批,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同时,夯实危险废物管理基础工作,自2000年起通过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摸清了全市危险废物底数,对1300余家单位的固废产生、利用和处置情况,建立了数据库,并对危险废物产生量占90%的195家重点源单位建立了台账和管理档案。
其次,强化危险废物过程控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和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实现了对危险废物从摇篮到坟墓的全程监管。2005年,大连市在全国率先启用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网上办理系统”,实现了危险废物转移的“网上申请、网上审批和网上回执”,全面提升了危险废物管理水平和监管效率,累计办理危废转移近9万批次,转移约1600家单位的危险废物69万吨。目前,该系统已在全国多个城市进行推广。
最后,强化危险废物处置末端控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对大连市16家拥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强化监管,实施季度巡查、随机抽查、台账管理、经营评估以及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等管理制度。2010年对5家重点危废经营单位实现实时视频监控;2011年对3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切实起到了规范处置企业运营、降低环境风险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