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铅蓄电池如何收集、处置?生态环境部最新发布实施的《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19-2020)(以下简称《技术规范》)明确提出,对废铅蓄电池的收集、运输和贮存等环节实行分级管理。对于收集网点,《技术规范》规定,应划出面积不少于3㎡专门区域;有防止废铅蓄电池破损和电解质渗漏的措施;地面要硬化,要有耐腐蚀包装容器等。
最近,生态环境部发布两项新规,一项是《技术规范》,另一项是《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其中,《技术规范》对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和集中转运点建设、废铅蓄电池运输、收集过程和再生铅企业处理过程环境管理等提出一系列新的要求。《指南》为首次发布,用于指导和规范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对从事废铅蓄电池收集、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申请许可证的单位的审查和许可工作。
就两项新规定,生态环境部固体司有关负责人指出,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防止废铅蓄电池污染,2019年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委联合印发《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
这位负责人说,近年来,我国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产业发展十分迅速,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环境保护水平和生产效率水平大幅度提升。现行《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是2009年发布的,实施超过10年,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污染防治的新要求。为此,生态环境部对《技术规范》进行了修订。
这位负责人表示,发布《技术规范》和《指南》有利于推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提高再生铅行业水平、建立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体系,将进一步推动提升我国废铅蓄电池收集、利用、处置的整体污染防治水平。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为减少可能的污染源,《技术规范》新增“无再生铅能力的企业不得拆解废铅蓄电池”等要求。
“废铅蓄电池产生者多为个人消费者,来源分散且产生量少,废铅蓄电池从分散到集中、从少量到大量的收集过程中,不同环节的环境风险差别较大。”这位负责人表示,对于集中转运点,《技术规范》规定面积不少于30㎡、地面硬化和有必要的防渗措施、设有必要的应急处理措施等要求;对于再生铅企业废铅蓄电池贮存库房,规定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进行建设。
这位负责人说,《技术规范》要求“再生铅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规定,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根据《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市级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将再生铅企业列入当地水、大气、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重点排污单位应根据相关法律开展自行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