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延安新区地下式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二次公告)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安新区地下式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二次公告)
二、采购项目编号:0617-1913GZ0918
三、采购人名称: 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延安市新区
联系人:朱工
电话:0911-880174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1层
联系人:范龙飞、陈方
电话:029-89651835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延安新区地下式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二次公告)1座 项目概况: 2. 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2.1项目总占地面积64.2771亩,新建一座全地下式污水处理厂和一座池容8000m3的雨水调蓄池。污水处理规模为远期3万m3/d,近期1.5万m3/d,污水处理采用A2/0+MBR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脱水+低温干化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雨水预处理工艺采用粗格栅+细格栅+平流沉砂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区地下箱体构筑物:进水控制间、粗格栅、细格栅、曝气沉砂池、调节池及提升泵池、初沉池、膜格栅、MBR生物池及设备间、巴氏计量槽、清水池及再生水泵房、消防水池、消防泵房、鼓风机房、污泥好氧消化池、污泥脱水间、污泥干化车间、干污泥间、变配电室、进水检测间、出水检测间、除臭生物滤池、排烟机房、送风机房、正压送风机房及地下综合管廊;厂区地上部分:综合楼、门卫、风塔、除臭生物滤池尾气排放塔、通风口及疏散楼梯间,以及道路铺装、挡土墙、景观绿化等配套工程;雨水调蓄池:粗格栅、细格栅、平流沉砂池、雨水调蓄池、除臭车间、变配电室。
2.2建设投资规模本项目调整后的总投资48894.01万元,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其中:①近期总投资42210.84万元,包括建设投资40134.53万元,建设期利息1985.5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90.72万元;②远期总投资6683.17万元,包括建设投资6525.98万元,建设期利息157.1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0万元。
2.3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暂定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3.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范围具体为延安新区地下式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二次公告)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本项目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模式中的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进行项目运作。PPP项目合同期内,项目资产所有权、处置权归政府,项目公司拥有项目资产的使用权、经营权及收益权,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和维护。合同期满时,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使用权及其他相关权利无偿移交政府指定机构。
4. 项目资本金本项目分近远期建设,项目资本金9778.89万元,政府授权的出资代表以现金出资3324.82万元,占股比例34%,中选的社会资本以现金出资6454.07万元,占股比例66%。其中:近期项目资本金为8442.24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0%),政府授权的出资代表以现金出资2870.36万元,占股比例34%,中选的社会资本以现金出资5571.88万元,占股比例66%;远期按同比例追加项目资本金1336.65万元,政府授权的出资代表以现金出资454.46万元,占股比例34%,中选的社会资本以现金出资882.19万元,占股比例66%。项目资本金由政府和社会资本按合同的约定以货币资金按时足额缴纳,不得以债务性资金充当。
项目用途: 1.采购条件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人)为延安新区地下式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二次公告)的实施机构,现已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并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验证。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简称PPP)。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 4889401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延安新区地下式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二次公告)(项目编号:0617-1913GZ0918)组织政府采购,现邀请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已完成资格预审活动,不接受未进行资格预审或资格预审未通过的社会资本参与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其他:。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10-22 08:00:00至2019-10-28 18: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延安市新区上城贰号10号楼3单元602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获取时间:自2019年10月22日起至2019年10月2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地点: 延安市新区上城贰号10号楼3单元602室 。
3、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为联合体,仅提供牵头单位出具)。
5、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社会资本自负。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1-11 14:30:00
2、投标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厅
3、开标时间:2019-11-11 14:30:00
4、开标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厅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9651835
2、开户名称: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西安长安大学支行
4、账 号:611301151018010003843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9-10-21
附件:
为提高企业及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在环境应急方面的管理水平和专业素质,
各相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生活和工业污水排放量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污废水厂(站)日常管理,提高其运行质量,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充分发挥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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