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谦镇峡南社区新建社区枕峰新垱洲自然村污水管网工程(二期)(施工) 已由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以 侯发改审批【2018】83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招标人为 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祥谦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6030.43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用5043.2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00万元,基本预备费287.1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为二期工程,控制价金额为5493758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主要包括DN200~300污水主支干管网及街巷污水收集支管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10.4.3条:直径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管径<0.8米,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不适用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5493758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150 ,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第7章第2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 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 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 , 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 “ 黑名单 ” 的,否决投标处理 。④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本项目投标人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若采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10-15 09:00:00 至 2019-10-21 17:30:00 通过 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mh.fuebid.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榕勘测建设工程电子标书生成器V3.3.0.0及以上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9-10-30 09:30:00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00000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筑[2018]154号文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闽建筑 [2014]33 号规定交存福建省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④银行保函。 ( 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 2 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地址: 闽侯县祥谦镇 , 邮编: 350112 电子邮件: / 电话: 13799343100 , 传 真: /
联系人: 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321号奥体都市花园A区12层 , 邮编: 350001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87271269 , 传 真: 0591-87272130
联系人: 小纪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mh.fuebid.com/
联系电话: 0591—220636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联系电话: 0591-2206836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 0591—22063699
为提高企业及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在环境应急方面的管理水平和专业素质,
各相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生活和工业污水排放量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污废水厂(站)日常管理,提高其运行质量,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充分发挥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