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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沙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时间:2019-08-20信息来源: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 招标编号:FJMSZB 2019-03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已由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沙发改[2019]基字1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沙县)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和自筹 ,招标人为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沙县)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沙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沙县;

  2.3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和自筹;

  2.4工程概况:新建(改造)配水工程543处,新建(改造)水源工程169处,新建(改造)净水构筑物173处,新建(改造)配套管网2785公里(含入户管),自来水普及率95%以上,供水保证率95%以上,集中供水率85%以上。

  2.5招标范围:沙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从本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准备、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临时工程施工(含临时用地的恢复,施工道路的恢复、维护)、智慧水务项目、完工及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全过程总承包,中标人按合同约定负责项目实施,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2.6工期:总工期:1800日历天

  2.6.1计划设计工期:

  2.6.1.1城南水厂至高砂、青州供水干管工程设计工期(1)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评审后1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2)初步设计报告经有关部门核准后1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2.6.1.2林业新村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设计工期(1)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评审后1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2)初步设计报告经有关部门核准后1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2.6.1.3湖源乡供水工程设计工期(1)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评审后1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2)初步设计报告经有关部门核准后1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2.6.1.4南霞乡供水工程设计工期(1)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评审后1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2)初步设计报告经有关部门核准后1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2.6.1.5三水厂扩建工程设计工期(1)2019年10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完成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评审后3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2)初步设计报告经有关部门核准后3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2.6.1.6城区干管改造工程设计工期(1)2019年12月1日~2020年1月31日完成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评审后15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2)初步设计报告经有关部门核准后3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2.6.1.7高砂镇供水工程设计工期(1)2020年1月1日~2020年2月15日完成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评审后15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2)初步设计报告经有关部门核准后3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2.6.1.8青州镇供水工程设计工期(1)2020年1月1日~2020年2月15日完成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评审后15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2)初步设计报告经有关部门核准后3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2.6.1.9富口镇供水工程设计工期(1)2020年2月1日~2020年3月30日完成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评审后15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2)初步设计报告经有关部门核准后3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2.6.1.10凤岗街道供水工程设计工期(1)2020年3月1日~2020年4月30日完成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评审后15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2)初步设计报告经有关部门核准后3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2.6.1.11虬江街道供水工程设计工期(1)2020年3月1日~2020年4月30日完成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评审后15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2)初步设计报告经有关部门核准后3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2.6.1.12夏茂镇供水工程设计工期(1)2020年3月1日~2020年4月30日完成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评审后15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2)初步设计报告经有关部门核准后3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2.6.1.13高桥镇供水工程设计工期(1)2020年3月1日~2020年4月30日完成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评审后15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2)初步设计报告经有关部门核准后3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2.6.1.14南阳乡供水工程设计工期(1)2020年5月1日~2020年6月15日完成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评审后15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2)初步设计报告经有关部门核准后3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2.6.1.15郑湖乡供水工程设计工期(1)2020年5月1日~2020年6月15日完成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评审后15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2)初步设计报告经有关部门核准后3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2.6.1.16大洛镇供水工程设计工期(1)2020年5月1日~2020年6月15日完成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评审后15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2)初步设计报告经有关部门核准后3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2.6.2计划施工工期:

  2.6.2.1城南水厂至高砂、青州供水干管工程施工工期:500日历天;

  2.6.2.2林业新村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2.6.2.3湖源乡供水工程施工工期:360日历天;

  2.6.2.4南霞乡供水工程施工工期:540日历天;

  2.6.2.5三水厂扩建工程施工工期:700日历天;

  2.6.2.6城区干管改造工程施工工期:540日历天;

  2.6.2.7高砂镇供水工程施工工期:360日历天;

  2.6.2.8青州镇供水工程施工工期:540日历天;

  2.6.2.9富口镇供水工程施工工期:360日历天;

  2.6.2.10凤岗街道供水工程施工工期:360日历天;

  2.6.2.11虬江街道供水工程施工工期:360日历天;

  2.6.2.12夏茂镇供水工程施工工期:700日历天;

  2.6.2.13高桥镇供水工程施工工期:540日历天;

  2.6.2.14南阳乡供水工程施工工期:540日历天;

  2.6.2.15郑湖乡供水工程施工工期:540日历天;

  2.6.2.16大洛镇供水工程施工工期:540日历天;

  2.6.3 智慧水务项目计划工期:1800日历天;

  具体的设计工期及节点、施工工期及节点根据合同实施过程具体情况和资金落实到位情况再商定。

  2.7工程质量要求:

  2.7.1工程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及供水现有国家行业规范标准,能顺利通过国家有关等部门的评审。

  2.7.2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供水现有国家行业规范合格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①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④有效的自然资源或测绘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⑤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⑥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必须是设计单位派出);

  3.5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2人,应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1人,应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1人;

  3.6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2人,应具备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1人,应具备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1人,(联合体投标,必须是施工单位派出。如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以上两种专业执业资格,可只派1人,但须同时具备两个专业所属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3.7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8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

  3.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1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9年8月26日23时59分59秒前,登录到福建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fjslztb.4008705191.cn),采用匿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或银行保函;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应提交人民币 8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10日09时30分00秒前,通过福建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fjslztb.4008705191.cn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7.2若报名或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21:00,周六08:30-17:30)。具体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该电子交易平台上的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交易平台(联系电话:400-870-5191)。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沙县)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沙县长泰路天一电子大厦8楼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598-582307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3层

  邮 编:350001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0591-87517287

  传 真:0591-87560944

  投标保证金账号:

  户名: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003101040003298_

  开户银行:农行福州鼓屏支行

  监督单位:沙县水利局

  联系方式: 0598-5826986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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