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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2015区城中村治(截)污工程—萝岗街(共2个项目)截污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时间:2019-08-13信息来源: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区城中村治(截)污工程—萝岗街(共2个项目)截污工程施工总承包已由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开环城[2015]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项目代建单位为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2015区城中村治(截)污工程—萝岗街(共2个项目)截污工程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萝岗街萝岗社区、荔红社区截污工程实施点。

2.3项目规模:本项目包括萝岗街萝岗社区、荔红社区截污工程:主要为新建污水管道、方井、管道敷设、道路破除修复、管坑土石方处理等。项目总投资1199.03万元。(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610.807552万元。

2.5计划工期:总工期 210日历天(含结算、档案资料提交及通过发包人验收),其中从发出开工令开工之日起计算的现场施工工期为(150)日历天。

2.6招标内容:萝岗街(共2个项目)截污工程包括(1)、萝岗街萝岗社区(北社、均安

一、均安

二、大坑、西社、孟田)查漏补缺截污工程主要有包含管道敷设、道路破除修复、管坑土石方处理等。新建污水管道约556米,Ⅱ级钢筋混凝土管最大管径D400。巷道污水检查井39座,污水检查井10座。

(2)、荔红社区查漏补缺截污工程主要有包含管道敷设、道路破除修复、管坑土石方处理等。建污水管道约为1352米,Ⅲ级钢筋混凝土管最大管径D600,巷道污水检查井6座,污水检查井39座,顶管井4座,截污井5座。(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保修。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3.1.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网页打印页。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注: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不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一级临时建造师)。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须符合穗建筑[2010] 915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1.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网页打印页,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2投标文件中《投标申请人声明》按内容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三个月(时间为:2019年5月~7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3)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安全事故方面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7.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中进行信息登记。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9.诚信得分

投标人诚信评价分取自本项目投标报名第1天(备注:电子招标资格后审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第一天视同为投标报名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中的“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得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40分计算。

10.投诉处理

1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10.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10.3招标监管机构: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电话:020-82111879 。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的同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11.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12.投标文件的递交

12.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  月  4 日  9 时 00  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有关广州水务工程(给排水专业)电子投标的帮助文件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

12.2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2019年9  月 4  日 9  时  00 分至 10时 0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第3 开标室)。开标时间:2019年9 月4 日9时00 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第 3 开标室_。

12.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1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2.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报名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12.6本次招标人编制控制价的造价软件版本为3.0,投标人制作投标报价的造价软件版本须与招标人编制控制价版本一致。

12.7投标人应使用符合《广东省工程造价文件数据交换标准(电子评标部分)交易中心实施细则》的计价软件制作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如本招标文件要求单价分析表)。

12.8投标人应自行检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扫描件(包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评标委员会对上述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如因投标单位资料缺失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13.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3.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广州建设工程投标信息表》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3.2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

投标担保10万元,投标担保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13.3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14. 发布公告的媒介

1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19年 8 月 13 日至2019年 9 月 4 日 9 时 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14.2。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   项目代建单位: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号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16号万开中心B座广州市广园中路613号音响大厦四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魏工                         联系 人:王工      

电    话:020-32359209                 电    话:13602748814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808室

邮    编:510507 

联 系 人:罗工

电    话:020-37205877/18820109366

传    真:020-37205877

电子邮件:gzsk2006@163.com

 

2019年8 月  8  日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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