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福镇福利村金涧片区污水、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福镇福利村金涧片区污水、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太经投[2019]10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中区太湖度假区光福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招标人为苏州市吴中区太湖度假区光福镇污水处理厂,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光福镇福利村金涧片区
规模:工程造价约1880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06545001001 光福镇福利村金涧片区污水、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 光福镇福利村金涧片区污水、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 12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具体见“其他明确事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8月09日至2019年08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8月20日 14时0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它明确事项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注:类似工程以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的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含管径450mm及以上的拖管),质量为合格,2016年7月及以后竣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住宅小区及污水厂污水管网等业绩除外(类似工程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扫描件,投标人相关业绩必须是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提供合同备案表或施工合同网签验证码或建设主管部门管网上查询路径,以上材料缺任意一项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均为不合格业绩)。(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5)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取得安全B类证书;(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二)资格审查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三)开标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CA锁;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未按上述要求参加开标会议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关于类似业绩的认定,因上线新的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点击维护信息功能进入投标库维护页面,在此投标库中上传维护投标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业绩以此为准。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未按要求执行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五)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要求【2019年度】:市政公用-Ⅰ组;市政公用 -Ⅱ组;市政公用-Ⅲ组。 (六)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职工,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在该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七)本工程不接受企业年度(最新年度)综合考评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近三年有不良行为记录或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记录且被通报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不良行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网站、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站、苏州市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家在吴中”(Jzwz888)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报为准,时间以通报日期为准。(八)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九)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以电子投标提供样式为准),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十)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投标前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合同备案中自查拟选派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避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因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处于锁定状态,无法办理施工合同网上备案。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吴中区太湖度假区光福镇污水处理厂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吴中区光福镇 地 址: 苏州市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
邮 编: 215000 邮 编: 215131
联 系 人: 朱火生 联 系 人: 金吴平/于民峰
电 话: 66958126 电 话: 0512-65981595-8119
传 真: 66958126 传 真: 0512-66352628
电 子 邮 件: 434319739@qq.com 电 子 邮 件: 970949374@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为提高企业及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在环境应急方面的管理水平和专业素质,
各相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生活和工业污水排放量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污废水厂(站)日常管理,提高其运行质量,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充分发挥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