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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安市通扬运河(东楹桥-栟茶河段)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19-08-06信息来源: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招标公告

海安市通扬运河(东楹桥-栟茶河段)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通扬运河生态(东楹桥-栟茶河段)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安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海安市通扬运河(东楹桥-栟茶河段)生态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核准的通知》(海行审〔2018〕328号)核准建设,由海安市水利局委托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代建,项目业主(即招标人)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海安市本级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农贸市场区域污水改造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海安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区域内,本次设计是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区域内1个排口进行截流,截污后牵引过通扬运河并接纳通扬运河北岸沿河污水管道内污水,经泵站提升后接入通榆路现状d400污水管,泵站设计规模5000m3/d。

2.1.2工程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1.3招标范围:污水提升泵站的土建、设备采购、安装,以及管道和污水收集井施工总承包。(含设备运输、装卸费、安装费、人工费、机械费、工具费、连接配件、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保险费、及相关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等,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税金以及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工程量见招标清单)。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19年8月30日到2019年10月29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2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1个标段投标。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

编号 招标内容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

等级 项目负责人

等级

F3206210336000044002 农贸市场区域污水改造施工 17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无 ;

(2)2017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2018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2019年05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2014年08月0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单位名单:南通市海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其他要求:a.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 b.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执行。

(7)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8)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建函建管【2019】 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08月05日至 2019 年08月16日09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 年08月16日09时 00 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分值构成:投标报价得分,满分99分;投标报价合理性,满分1 分;总分100分。

7.1 投标报价 (满分99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以此类推)。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以此类推),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C=A2×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取值为86%。

Q1、K1 值在解密投标文件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的报价是投标人的报价不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2.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1.5分;每负偏离1%,扣减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凡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的,不参加评标。如果所有投标人报价均高于招标控制价或有效报价少于3家时,招标人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

7.2投标报价合理性(满分1分)

1.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2.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其合价偏差金额对投标总价影响程度在该投标文件评标价的1%以上的工程量清单子目,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说明:

1.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2.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

 

8.其他事项

8.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3.4万元;

8.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新点软件公司丁志祥:18662609561、0513-81819599。

9.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46号

 

联系人:丁月星

电  话:0513-8882697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

 

联系人:徐兆霞

电  话:0513-81819571、15358708177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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