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11111119998054668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溪县白濑乡寨坂村250吨-天污水处理站改建工程,建设单位为安溪县白濑乡寨坂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安溪县白濑乡寨坂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安溪县白濑乡;
2.2工程建设规模:23.0408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3.0408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取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贰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8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筑〔2018〕38号等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11 日至 2019 年 7月 17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07月 25日09时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46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开标时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直接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07月2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未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白濑乡寨坂村民委员会
地址: 安溪县白濑乡寨坂村 ,邮编:362400
电话:13850730078联系人: 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天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A708,邮编: 362400
电话:18960326048 联系人:谢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