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瓯市吉阳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已由 建瓯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建瓯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建瓯市吉阳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瓯发科审批[2019]12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建瓯市吉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财政补助及地方配套 ,招标人为 建瓯市吉阳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建瓯市吉阳镇集镇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估算总投资2421.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433.0889万元;暂列金额:45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5万元) 。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建设总规模为1500m3/d ,服务人口约12500人。污水处理厂采用“高负荷地下渗滤污水处理复合技术”工艺,新建格栅井1个、前处理池1500m3、地下渗滤田3600m3、人工湿地2000m3、流放槽等;铺设HDPE双壁波纹主管网8100m,管径采用DN 500、DN
400、DN 300、DN 200;铺设PVC-U接户管网8400m,管径采用DN
160、DN 110。 污水处理厂土建及安装、道路、挡墙、管网等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2015版)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公用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试行)》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4330889.00 元;(暂列金额: 4500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50000.00元,甲供材料费: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1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14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标段划分: ;
2.7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根据闽建筑〔 2015 〕 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
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本项目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8]38 号)、《关于公布第二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8]43 号)、《关于 公布第三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7 号)、《关于公布第四批建筑市场主体“黑 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10 号)文件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的,否决其投标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7-09
09:00:00至 2019-07-28 23:59:59 前通过 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www.enjoy5191.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07-29 09:00:00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9-07-09 09:00:00至2019-07-26 17: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20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建瓯市吉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 福建省建瓯市吉阳镇商贸街27号 ,
邮编: 353106
电子邮箱: /@qq.com
电话: 13905993499 , 传真: /
联系人: 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建瓯市水西路新叶村 4#1203 室 , 邮编: 353100
电子邮箱: 1209274996@qq.com
电话: 0599-3583555 ,传真:
联系人: 王女士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建瓯市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地址: 建瓯市中山西路141号
联系电话: 0599-3723961
为提高企业及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在环境应急方面的管理水平和专业素质,
各相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生活和工业污水排放量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污废水厂(站)日常管理,提高其运行质量,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充分发挥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