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污水处理厂和再生水利用工程运营技术优化项目已由安国市行政审批局以安审批招标核字【2019】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和县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在原有处理规模基础上进行运营技术优化,污水处理量不变,为3万吨/日。在原有厂区内进行工艺技术优化,出水达到《大清河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DB13/2795-2018)》中的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优化建筑物有氧化沟、V型滤池、清水池,新建碳源投加间、加药间、快混池。计划工期为153日历天。招标范围为安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污水处理厂和再生水利用工程运营技术优化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单机及联动试车、调试试运行等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1)本项目使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使用的电子交易平台是:招采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http://121.18.5.222:81/)递交使用招采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递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2)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项目投标。技术支持:4001618186。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19日至2019年6月25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http://121.18.5.222:81/”自主网上报名(两个平台均需报名)。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按规定要求报名,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或投标被否决,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1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和“http://121.18.5.222:81/”递交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国市住房和城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蓝城工程项目管理
乡建设局
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国市药华大路172号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长丰路4号长
丰苑办公楼2层
联 系 人:韩何宏 联
系 人:樊杰
电 话:0312-8731373
电 话:15132195720
传 真:0312-8731373
传 真:0311-87903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