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县区松口镇小黄村等六个村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县区发改审[2018]17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及招标人均为梅州市梅县区松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除申请省级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项目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松口镇小黄村、下坪村、到车村、铜琶村、圳头村、蓬下村。
2.2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拟对松口镇六个村共建设7座污水处理站,用地总规模为0.218公顷,日处理生活污水总量为43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复合生态湿地法”和生态一体化”处理工艺,主要构筑物包括:兼氧生化池、水解调节池、隔油沉砂池、一体化处理系统、人工湿地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3 招标控制价:420.692915万元
2.4 计划工期:50个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相关资料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 投标人资格应须具备以下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2.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2.3本项目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2.4 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5拟任本工程的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专职安全员具有相应的资格证或岗位证。
3.3近3年财务状况总体不亏损(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5-2017)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3.4.2 自2018年9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有不良行或行政处罚记录;
3.4.3 广东省外企业和人员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3.4.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3.5根据关于印发《梅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梅市建字【2018】109号文,为能在保证后期实名管理对象到岗及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如期开工、按时、按量完成施工任务,并为杜绝挂靠行为,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须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原件、职称证或资格证原件在报名前先到招标代理机构处(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28号旅游总公司5楼)核实相关原件,后自行到现场了解工程情况,并到梅州市梅县区松口镇小黄村、下坪村、到车村、铜琶村、圳头村、蓬下村六个行政村委盖章确认后再到招标人处办理投标诚信承诺手续(格式见公告附件一)。办理时间:2019年6月19日至2019年6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
3.6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7投标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在报名前应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
四、投标报名: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4.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3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近3个月(2019年3-5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无在建项目证明材料(提供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查询截图);
4.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近3个月(2019年3-5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4.5拟派项目的专业类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专职安全员(C证)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
4.6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总体不亏损(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5-2017)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4.7投标人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8自2018年9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9 广东省外企业和人员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证明材料;
4.1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11 投标诚信承诺书复印件;
报名资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自加封面、目录和页码,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校核(国家规定可通过二维码扫描的除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申请表(加盖公章,单独提供,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www.gzggzy.cn可下载)。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于 2019 年6月19日至 2019 年6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上述要求的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详见一楼报名窗口)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共1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为: 2019 年7月10日09时40分至10时00分,提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并于2019年7月10日10时00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
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州市梅县区松口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广东腾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县区松口镇223
省道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28号旅游总公司5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 系 人:邹 工
联系电话:0753-2762716
联系电话:18125530450
广东腾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9日
附件1:投标诚信承诺书格式
投标诚信承诺书
兹有投标人 (单位名称)以下人员: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
技术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
专职安全员: ,身份证号码: ;
施 工 员: ,身份证号码: ;
质 检 员: ,身份证号码: 。
经核查,投标单位以上人员相关原件与本人一致并且有效。
招标代理(盖章)
2019年月日
梅州市梅县区松口镇梅州市梅县区松口镇梅州市梅县区松口镇
小黄村民委员会(盖章)下坪村民委员会(盖章)到车村民委员会(盖章)
2019 年月日2019 年月日2019年月日
梅州市梅县区松口镇梅州市梅县区松口镇梅州市梅县区松口镇
铜琶村民委员会(盖章)圳头村民委员会(盖章)蓬下村民委员会(盖章)
2019 年月日2019 年月日2019 年月日
兹证明投标单位以上人员到我单位办理了关于自愿参加梅县区松口镇小黄村等六个村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投标诚信承诺。保证按《梅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梅市建字【2018】109号文要求,工程开工后落实实名管理要求。
特此证明!
梅州市梅县区松口镇人民政府
2019
为提高企业及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在环境应急方面的管理水平和专业素质,
各相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生活和工业污水排放量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污废水厂(站)日常管理,提高其运行质量,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充分发挥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