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风苑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清河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河发改发(2010)10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清河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安市正风苑景观、道路、雨污水管道、室外管网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清河新区贵阳街以东、大同路以南
2.1.2 建设规模:景观、道路、雨污水管道、室外管网工程(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1.3 合同估算价:约392万
2.1.4 工期要求: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2.1.5 其他: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室外标高依据图纸设计的标高确定,自行计算可能出现的多余土方(含建筑垃圾等现场实际存在废物、废品、渣土等)外运工作量、运距、运输过程中可以出现的各种渣土管理费、倒运费、清理费、环保费、噪音费等等
一切相关费用,该费用由投标人自行在报价让利中考虑,不考虑的招标人有理由认为投标人作为让利或已包函在其他清单中,招标人不因为上述原因另行签证和增加任何费用。
2.2 招标范围:正风苑景观、道路、雨污水管道、室外管网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作内容,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进行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申请单位,并提供项目负责人2019 年1 月1 日以来连续3 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7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8法定代表人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拟选派本单位在职员工作为授权委托人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身份证、企业2018年7 月1 日以来连续6 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开标时法定代表人需到场签到。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 8) 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06-10 09:00:00至2019-06-19 17:00:00;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06-20 09:30:0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清河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淮安市清河新区广州路8号 地 址:淮安市淮阴区中业慧谷B05三楼
联 系 人:任万军 联 系 人:袁超
电 话:15365904626 电 话:13952307758
为提高企业及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在环境应急方面的管理水平和专业素质,
各相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生活和工业污水排放量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污废水厂(站)日常管理,提高其运行质量,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充分发挥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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