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调兵山市新邓家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已由调兵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调市发改发[2019]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调兵山市晓明镇政府,工程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调兵山市晓明镇新邓家村村西。
2.2工程规模:新建一座污水处理泵站,38.28平方米。生活污水管道系统及附属设施,污水处理能力为30吨/日。
2.3计划工期:2019年06月28日开工至2019年09月30日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并且同时具备环保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CA锁认证通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9年5月30日至2019年6月3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时至4时(北京时间),按相关程序自行在网上报名并同时进行资格确认。
4.2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2.3万元;
2、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的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9年5月30日至2019年6月3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时至4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9日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调兵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室。
6.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调兵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室进行的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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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调兵山市晓明镇政府
地 址 :调兵山市
联 系 人 :史峥
电 话 :18641050726
招标代理机构:铁岭赢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南段盛峰嘉苑A区3号楼3号门市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024-72827733
传 真:024-72827733
邮编:1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