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新安县石井镇郭凹村农村环境整治污水管线工程
二、财政部门审批编号:洛新政分采【2019-03-41】
代理机构编号:HNZF-2019-013
三、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新安县石井镇郭凹村农村环境整治污水管线工程等
2、资金来源:上级拨付
3、控制金额:370000.00元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一个标段
6、工期要求:30日历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性相关政策;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外省企业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
8、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五、报名及谈判文件领取须知
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出示资格要求中涉及的原件和相应证明材料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2、报名及谈判文件领取时间:2019 年 4月23日至2019年4月2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竞争性谈判文件300元/套,售后不退。
3、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地点: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金谷园路103-10号凌宇实业办公大楼三楼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9年4月29日下午15时00分。
4、2、谈判地点: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金谷园路103-10号凌宇实业办公大楼四楼开标室
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新安县石井镇人民政府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石井镇黛眉大道121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49251927
招标代理:河南志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金谷园路103-10号凌宇实业办公大楼三楼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379-68623586
15539741226
邮 箱:hnzf2018@126.com
九、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河南志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 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