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县城与生态纺织产业示范园区污水处理同城化延伸段污水管道(光明路-通山路泵站)工程己由贺兰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以贺发改复【2019】26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为县财政自筹和向上争取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贺兰县。
2.2项目规模:本工程新建规格DN800球墨铸铁压力管1925米,拆除及恢复人行道6300平方米,及穿路拉管148米。
2.3招标范围:以上建设内容施工。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区外企业提供壹级),取得相关部门颁布的安全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16日至2019年4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 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银川市)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名。报名时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执业证和注册证、廉洁投标告知书(登录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下载)等资质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pdf格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络报名通过后,请于2019年4月16日至2019年4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银川市)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5月7日上午9时00分,投标地点为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民大厅,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5月7日上午9时00分,开标地点为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民大厅,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8.-
质疑、投诉
本项目质疑受理单位为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或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受理单位为贺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注:请投标单位在报名开始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会发生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中以公告形式公布,招标代理机构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投标企业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发布信息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贺兰县 地 址:银川市北京东路339号中房公司508
联系人:马利军 联系人: 雍茜 周 冰
电 话:0951-8068135 电 话:15008672867 13895662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