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陆丰市玄武山自来水厂补充水源工程建设资金由碣石镇人民政府向市政府申请扶贫收益类资金投入,不足部分由碣石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陆丰市水务局以陆水[2018]159号文批准了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陆发改[2018]238号文核准了该工程施工招标方式,项目法人为陆丰市玄武山自来水厂(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项目招标经陆丰市水务局备案,工程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陆丰市碣石镇;
2.2 建设规模和内容:新建提升泵站一座(内设水泵两台,一备一用),100立方米蓄水池一个,铺设PE输水管5600米。招标控制价:958.4万元;
2.3 招标范围:按施工图及计价清单要求施工;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
2.5计划工期:计划建设工期为180日历天;
2.6资金来源:由碣石镇人民政府向市政府申请扶贫收益类资金投入,不足部分由碣石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同时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已公示的施工企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具备承担施工能力和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到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陆丰市邻里中心3楼)报名,时间为2019年 4 月15 日至 4 月 19 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止(注: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介绍信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的,被委托人须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员(C证)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各人身份证复印件;
(6)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等)相关资格证书和各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除身份证外)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和2019年任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7)投标企业在投标报名前已到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相关资料的网上截图;
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三份,报名资料复印件须是A4纸且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并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资料封面须注明“陆丰市玄武山自来水厂补充水源工程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及投标申请人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符合要求者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陆丰市玄武山自来水厂
地 址: 陆丰市碣石镇头巾石
联 系 人: 张永军
电 话: 0660-8695338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陆丰市东海镇东海大道银华路北16号二楼202
联 系 人: 郑夏舒
电 话: 0660-821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