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和县商业大街(天和路-祥和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由南和县行政审批局以南行审立项字[2019]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南和县商业大街(天和路-祥和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县商业大街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南和县商业大街(天和路-祥和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本次施工将原有雨污合流管道作为雨水管道来使用,在道路北侧距离道路中心线10米便道处敷设一道DN400的排水管,用于收集道路北侧污水。其中:DN400聚乙烯双壁波纹管(PE)487米,D400Ⅱ级承插口钢筋混凝土管137米;人行道、路缘石、路平石、水泥路、沥青路拆除及恢复面积共计2343㎡,污水检查井19个.DN200聚乙烯双壁波纹管150米,污水检查井5个。招标范围: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工程质量:合格(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工期及预计开工时间:总工期62日历天,预计2019年6月6日开工,2019年8月6日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4-11至2019-04-17,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
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直接下载。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5-06 14:00,地点为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悦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和县城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富民路路东53号沿街门市
邮编:054400邮编:054000
联系人:李飞跃联系人:张浩然
电话:0319-4569283电话:0319-2580288
传真:0319-4569283传真:0319-2580288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hbyhzbd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