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受长春工业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工业大学家属区给水系统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工业大学家属区给水系统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JLXD-2019-ZC-04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858432631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工业大学
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路2055号
联系方式:宫老师0431-857165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经理 18584326317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23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编号:JLXD-2019-ZC-04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工业大学家属区给水系统改造工程项目已由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批复文件(项目采购X[20181226]-4225号)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工业大学,资金来源为事业收入,落实情况为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长春工业大学家属区给水系统改造工程项目;
1.1.1招标范围:完成两校区所有家属(含德昌路)自来水移交;储水池至各栋家属楼地沟供水主管道更换及管道保温,施工过程中地沟及路面恢复;各栋单元供水立支管更换及管道保温,立管施工过程中楼板钻眼、套管等;水表出户、安装及调试;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1.2招标编号:JLXD-2019-ZC-043;
1.1.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
1.1.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事业收入,已落实。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300,000.00元;
2.建设地点:长春工业大学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4.工程要求: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设计、施工、验收、包与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包办理户表移交手续等所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2016年-2018年)具备自来水相关施工业绩200万(含200万)以上至少一项。
5.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16:00前)。
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3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00时(午间不休息),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相关资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纳记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3月19日10时00分(同开标时间),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工业大学
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路2055号
联 系 人:宫老师
电话:0431-8571651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2301室
联系人:徐经理
电话:18584326317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2016年-2018年)具备自来水相关施工业绩200万(含200万)以上至少一项。5.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2月25日 08:30 至 2019年03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3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00时(午间不休息),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相关资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纳记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19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3月19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为提高企业及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在环境应急方面的管理水平和专业素质,
各相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生活和工业污水排放量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污废水厂(站)日常管理,提高其运行质量,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充分发挥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