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东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睢宁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8年度睢宁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试点村工程(沙集镇处理站150m3/d)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8年度睢宁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试点村工程(沙集镇处理站150m3/d)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子东
项目联系电话:1505003155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睢宁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处
地址:睢宁县
联系方式:张伟 1377582875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徐州东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子东 15050031558
代理机构地址: 睢宁县维景大厦A座六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二次(资格后审)
1. 睢宁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处 建设的2018年度睢宁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试点村工程(沙集镇处理站150m³/d),已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多方筹措,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施工投标。
2.徐州东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沙集镇
3.2工程规模:单项合同估算价约68.67万元
3.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
3.4要求工期: 60日历天
3.5质量标准:合格
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本招标公告为第 1 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
5.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5.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3.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5.3.5.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省外工程自停工之日起超过90天),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无在建工程)。
5.3.5.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3.6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5.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3.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3.6.8投标人近3年内【自2016年1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3.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3.8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5.4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档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6.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2019年2月22日17时00分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徐州东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壹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睢宁县支行
账户号:32001717436052505358
开户名:徐州东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8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9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东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施工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7.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2月11日 8 时 30 分至2019年2月18日 17 时 00 分。
7.2请申请人自 2019年2月11日至2019年2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到徐州东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睢宁县维景大厦A座六楼招标代理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含图纸、清单)(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2月25日10时00分。
8.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8]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
9.1 (一)投标报价:100分
10.其他
10.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投标申请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配备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8】236号文执行。
10.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4各投标单位结合本工程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一同阅看。
11.招标人:睢宁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处
地址:睢宁县 联系人:张伟 电话:13775828759
12.招标代理机构:徐州东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睢宁县维景大厦A座六楼 联系人:朱子东 电话:15050031558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8.6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2月11日 10:37 至 2019年02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徐州东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睢宁县维景大厦A座六楼招标代理部)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2月25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2月25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徐州东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为提高企业及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在环境应急方面的管理水平和专业素质,
各相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生活和工业污水排放量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污废水厂(站)日常管理,提高其运行质量,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充分发挥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