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秭归县沙镇溪镇集镇污水管网收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秭归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污水整治工程,包括新建污水管道,新建检查井,现状排水渠修复,路面修复,房前屋后简易路面修复,花岗岩(芝麻灰)修复,青石板修复,市政水泥道路修复,人行道修复,阶梯修复。
2.2项目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下达开工令为准)
2.3项目招标范围:以建设单位(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4项目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投标人只需对此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2.5项目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6项目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信用信息评价得分必须在65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宜昌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5)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彩色截图;省内企业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彩色截图。)
(6)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7)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岗位专业必须为“市政、市政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市政道路、市政公用”中的一项。如职称证书岗位专业不在上述专业之列,须一并提供所学专业符合上述专业的毕业证书,以毕业证书的专业予以认定;(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上岗执业资格,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9)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近3个月(2018年9月~2018年11月)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9时00分至2018年12月29日9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14日9时00分。
(1)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光盘及相关资料递交到秭归县政务服务中心(茅坪镇屈原路1号)八楼1号开标大厅;(2)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招标人现场接收投标文件(不加密电子光盘)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8时00分至9时00分。
7、开标会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茅坪镇屈原路1号)八楼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县城污水处理厂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
联系人:向东风
电 话:1507251611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开发区发展大道16号
联系人:邰馨
电 话:15872599582
为提高企业及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在环境应急方面的管理水平和专业素质,
各相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生活和工业污水排放量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污废水厂(站)日常管理,提高其运行质量,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充分发挥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