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芦东路(金星路—清源西路)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芦东路(清源西路-枣园路)再生水工程(大兴新城芦东路(金星路—南六环)道路工程) 已由 北京市大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2015]233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兴创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兴城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由大兴区金星路到大兴区清源西路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道路工程:长度2034.28米;给水工程:长度3546.5米(其中:给水管线干管长度2773.5米,支管长度773米);排水工程:长度6124.1米(其中:雨水管线干管长度2089米,支管长度1182米;污水管线干管长度2153.1米,支管长度700米);再生水工程:长度1016.5米(其中:再生水管线干管长度936.5米,支管长度80米) 、合同估算价 12730.33 (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464 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2.5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交通工程全部工作内容
2.6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新]及以上 资质, 道路总长度(含管线)在2034.28米(含)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4 凡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时,在评标阶段将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法和标准予以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8-12-8 9:00:00 至 2018-12-13 16:00:00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报名,并保存报名成功回执。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 2018-12-12 9:00:00 至 2018-12-17 16:00:00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12-24 16:00:00 ,申请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上传,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2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兴创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大兴区观音寺南口
邮 编: 102600
联 系 人: 白冰
电 话: 6926925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大兴支行
账 号: 11001009000056065474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兴城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清澄名苑北区27号楼C座810室
邮 编: 102600
联 系 人: 张宇
电 话: 13552441292
传 真: /
电子邮件: xingchengzhao810@163.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 建行北京大兴支行营业部
账 号: 11001009000056014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