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山休宁县月潭水库移民安置点污水处理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二次)已由休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休发改政字【2016】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休宁县月潭水库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休宁县月潭水库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黄山休宁县月潭水库移民安置点污水处理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休宁县陈霞集镇、小珰村、小珰金村。
2.2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699万元;污水处理规模:采用地埋式机械设备一体化形式,陈霞集镇:300T+200T/d并联;小珰村:100T/d;小珰金村:50T/d。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中标后20天内提供设计施工图,40日历天完成全部施工)。
2.4招标范围:本工程为所有污水处理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等全部工程,调试、联合试运转、人员培训、环保验收、工程移交等全部内容,验收应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水质标准。。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招标控制价:699万元。
2.8本项目是否经过标前审计:□是/ R否。
2.9项目性质:工程类。
2.10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和(2)资质要求:(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环保工程或环境工程或给排水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环保工程或环境工程或给排水工程专业毕业证书,及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或注册环保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现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公示期间发现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6)投标人被黄山市住建委列入黄山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第(6)以黄山市住建委网站发布的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1.4.2条款内容。
3.5其 他: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18年10月30日17:30时;
4.2获取渠道: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各分中心)门户网(http://www.hszgj.cn、http://www.xnztb.gov.cn/)上办理用户登记后下载招标文件,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
4.3 特别提示:
(1)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报名;
(2)潜在投标人须在网上报名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结束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4)报名中有任何疑问请加操作支持QQ群172359788,或联系本项目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1月13日9 时00 分,地点为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第一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休宁县月潭水库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休宁县海阳镇齐云西大道155号 地 址:屯溪区金溪大厦六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人:吴雪琪
电 话:0559-7518951 电 话:0559-2310646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786661870@qq.com
8. 监督
监督部门:休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559-7515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