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大理市凤仪污水及再生水系统工程(一期)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理市凤仪污水及再生水系统工程(一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理市凤仪污水及再生水系统工程(一期)设备采购项目
1.2 采购编号:GDKX-(招)YNDL-2018-005
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 供货周期:60日历天
1.5 交货地点:大理创新产业园区凤仪污水处理厂
1.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检验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1.7 采购内容: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整体采购,参加报价供应商不得对本标段的采购设备进行拆分,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具有污水处理或者渗滤液的设备采购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理市创新工业园区凤仪污水处理厂办公楼二楼报名处(详细地址:大理市凤仪镇红山村凤仪污水处理厂)持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纸质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2015-2017);
6、委托人参加报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社保证明(社保局盖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1正2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12日09时00 分,地点为大理荡山洲酒店三楼会议室(大理市下关镇富海路15号)。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将予以拒收。
其他要求:纸质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开密封在不同密封袋中,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密封袋拆封完毕,纸质投标文件不全,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科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理市创新工业园区凤仪污水处理厂 地址:大理创新工业园区建标华城首层8-051
邮编:671000 邮 编:671000
联 系 人:徐工 联 系 人:陈师
电话:18210003132 电 话:18987787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