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安县华家镇污水处理工程已由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农发改审批字[2018]30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农安县华家镇。
2.2 计划工期:2018年11月17日开工,2018年12月27日完工。
2.3 招标范围:建设污水处理站1座,占地面积841m²,建筑面积77.52m²,主要建设粗格栅间、污泥贮池等,购置设备45套,处理规模300m³/d,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6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外省企业“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登记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到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3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春市政务大厅A区三楼开标室(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农安县华家镇人民政府
地址:农安县华家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董镇长 联系电话:13364600429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西民主大街355号太阳现代居3021室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431-84485649
监管部门: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兴显
联系电话:18946564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