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城中村供水改造项目消防栓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广州市自来水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州市
2.2本项目采购货物及数量如下:
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城中村供水改造项目消防栓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防撞型消防栓 |
DN100 |
个 |
3851 |
注:本项目招标包括表中货物的生产前准备、生产、运输(运输到业主指定交货地点)、转运、保护、装卸、保险、相关税费、验收(含出厂及到货验收)、质量抽检、培训、现场指导安装、售后及技术服务(包括安装使用说明书、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投标申请人需对运输、批量供货和供货时间的不确定性或供货时间较长等相关的风险因素作充分的考虑。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将成为广州市自来水公司投资建设的城中村自来水改造工程项目(本文称“城中村项目”)的供应商,供货单价按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综合单价,由城中村项目的施工方下单采购并支付货款。广州市自来水公司不就施工方的采购及支付等相关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2.5供货及服务期:供货期及服务期至城中村改造完成为止,合同期内单价不作调整。甲方将每年至少综合考核一次乙方上一年度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及供货价格执行情况。若乙方被考核不合格,甲方将立即无条件终止合同。
2.6预计发包价(人民币):约为1400投标说明:
2.7.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经评定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7.4)、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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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经营投标货物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对于法人营业执照中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的,须同时提供投标申请人在相关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投标申请人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截屏图片应清晰显示相关网址)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3.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是投标货物的最终制造厂家[最终制造厂家理解为货物必须在投标申请人的生产制造车间装配、检验出厂]。
3.3投标申请人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的5天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黑名单”。(需提供投标申请人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的前五日内的任意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截图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4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5投标申请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任一独立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的类似国内给水排水专业工程(不含自建设施供水)供货业绩【类似国内业绩是指普通型消防栓或防撞型消防栓在国内的供货业绩】,须同时提供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和相应的供货发票复印件,合同必须能反映普通型消防栓或防撞型消防栓的供货内容、规格、用户名称及合同签订时间,如合同不能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全部信息,需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用户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交虚假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1、普通型消防栓或防撞型消防栓供货业绩时间的界定:
A.2015年1月1日以后(含2015年1月1日)签订的供货合同;
B.2015年1月1日以前签订的供货合同,但合同有效期跨过2015年1月1日。
2、被推荐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全部业绩都将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交虚假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贸易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
3.7投标申请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申请人声明”。
注:“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未涉及的内容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自2018年9月8日至2018年9月29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
注: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开始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29日9时00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投标,有关无纸化电子招投标的操作手册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
5.2开标时间:2018年9月29日10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1开标室。
5.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报名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6.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6.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2投标人报名前需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企业信息登记。未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单位,请在本项目投标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企业信息登记,详细说明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公告,否则由此造成的报名延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投标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电话:020-81059901(办公时间:8:00-17: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2号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20-61300522。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广州市自来水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 12 号 |
地址: |
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 99 号科汇金谷二街七号 |
邮编: |
510000 |
邮编: |
5100000 |
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人: |
阮工 |
电话: |
020-81059901 |
电话: |
020-87562291-8410 |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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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为提高企业及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在环境应急方面的管理水平和专业素质,
各相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生活和工业污水排放量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污废水厂(站)日常管理,提高其运行质量,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充分发挥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