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人: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项目概况:上海市石洞口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完善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对石洞口污水处理厂现有污泥处理设施的改造,规模22tDs/d。由于业主方不提供临水和临电电源,由各投标人自行解决;投标人自行考虑搭建临时进场道路和卸货空间、交货场地和防雨棚等,现场拼装场地和大临设施的搭建自行解决;合同签订后25天内交货。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2.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是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
2.1.2、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相关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知识产权贯标管理体系证书
2.1.4、具有良好的信誉:提供近3年内类似业绩。近3年内在宝山地区至少有一个双内筒自立式钢烟囱项目。
2.1.5、具有实时安全监测系统并已经运用在实际案例中,案例不低于3件。
2.1.6、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执行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7月 18 日至 2018年 7月 23 日(9:00至 11:30,13:00至16:00),在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大厅报名,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于2018年 7 月 18 日至 2018年 7 月 23 日(9:00至 11:30,13:00至16:00),在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3.2 报名时所需携带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内容含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相关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知识产权贯标管理体系证书、提供2015年至今在宝山地区有一个双内筒自立式钢烟囱项目合同(与本招标人签订的合同不不纳入计算)、实时安全监测系统已经在实际案例中应用证明(订货合同或者用户证明),上述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
3.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3.4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年 8月 3日 14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6号3楼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6号3楼
联系电话:0510-82830069
联系人:曹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