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租赁一体化移动污水处理站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各竞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中心-YYXQ2018-036
2、项目名称:(预算: 547.5 万元(综合单价:7.5元/吨))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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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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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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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湖片区租赁一体化移动污水处理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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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湖片区(每套日处理量500T,需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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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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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参数要求及数量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3、竞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厂家及投标人原色公章)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厂家及投标人原色公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17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17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提供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 ;
⑤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2017年至今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并整理成册,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资质文件装于投标文件内的,视为在开标前送达。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if !supportLists]-->4、<!--[endif]-->评标方法和原则:最低评标价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竞标,同样价格优先购买环保、节能产品。
5、拟投标人可在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也可到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场领取。现场领取标书时间为: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6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
6、投标保证金:竞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拾万元整。采用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帐,不接受个人汇款。收款人: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1490 5909 0000 0263 55。竞标人须在转账凭证上注明投标项目编号及联系方式。保证金到账视为报名成功。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返还;若中标人签订中标合同后,不能交付合同所规定的设备,政府采购中心将视其情节轻重,依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直至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取消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资格二年。
7、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开标2室)。
8、标书投送截止时间:2018年7月3日15: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18年7月3日15: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宜阳大厦中座三楼开标2室
10、联系电话:0795-3216796
联系人:林桠汶
11、采购单位:宜春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1730795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