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河津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河发改字[2017]103号”文批准建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乡村字第140882201806002号”、建筑工程发包许可证“晋建招字(2018)第025号”,招标人为河津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津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处理工程
2.2项目编号:E14080001591810428201
2.3建设内容:本项目采用污泥加钙碱性稳定干化技术对污泥进行处理 ,建设内容包括: 污泥干化车间、污泥干化处理系统(主要包括污泥称重及快速混合装置,碱性药剂投加装置,污泥滚筒干化装置,污泥存储输送装置,除臭装置)、自动化系统、各类仪表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及移交。
2.4建设地点:河津市污水处理厂内西南部。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项目投资:704.3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6月25日08时00分起至2018年6月29日18时00分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文件费,逾期将无法支付)
4.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须在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ggzy.com)注册登记后,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下载中心:《主体库注册指南》)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 15 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为河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亚飞百货对面环卫处六楼)。
5.3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同时在现场递交(未启用CA签章之前,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或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
6.2截止时间: 2018年7月18日 18 时00分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肆万零捌佰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E14080001591810428201)。
6.4交纳账户信息:本次采购采用虚拟子账号方式交纳保证金,请各供应商在交易系统中“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选择相应包获取虚拟子账号,按要求交纳。具体操作参见网站“办事指南”:《投标人(供应商)保证金操作手册》
开户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城建支行
行号:102181003539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津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河津市泰兴路8号
邮 编:043300
联 系 人:毛先生
电 话:1863593763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红旗东街盐湖城小区
联 系 人:柳女士
联系电话:15343597403
邮 编:044000
邮 箱:yczdyr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