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L-JL-201803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文化印刷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已由长双发改审批字【2017】23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奢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市奢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文化印刷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2.2项目地点:长春文化印刷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2.3计划工期:2018年7月15日至2018年9月30日,共计78日历日。
2.4招标范围:新建一座A2O生化池,36.2m×13.6m×6.6m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建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清单。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施工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在近三年(2015-2017年)内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工程经验。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且常驻工地。
3.3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且不亏损。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项目负责人履职应严格按照吉建招(2016)9号文执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19日至2018年06月25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3:3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西民主大街355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企业近三年类似业绩一项(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外省企业“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登记的证明材料。
4.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7月10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春市奢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杨先生 18166862322
招标代理机构: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蔺工 18943009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