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泽县石桥沟排水渠钢筋混凝土封顶、铺设污水管道工程施工,招标人为安泽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LFCXD2018-37
2.2建设地址:安泽县石桥沟
2.3工程规模:桥东拆除、清理河槽垃圾、污水管道工程;桥西拆除及新建道路工程;桥东、桥西新建桥面工程等。
2.4计划投资:147.07万元。
2.5计划工期:45天。
2.6招标范围:安泽县石桥沟拆除及排水渠钢筋混凝土封顶、铺设污水管道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6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报名。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1)企业法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必须是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3)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4)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原件(以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或临汾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出具的为准);(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7)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8)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须提供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9)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原件(须为本单位人员);(10)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建造师)。
以上所有证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并胶装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6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携带单位介绍信前往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7月4日。
6.2递交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大楼三层)。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泽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弓先生
电话:13152777336
招标代理公司:临汾市诚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834890190